离婚后女方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哪些情形女方也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结婚,就像一块试金石,恋爱时神秘的面纱被一层一层剥去,慢慢的也就失去了探索的兴致。慢慢的,激情散去,孩子的降生让夫妻生活越来越平淡,双方更多的关注都落在孩子身上,开始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变得陌生。
不知何时开始,离婚率变得越来越高,离婚判决除了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就是相应的抚养费问题。
对于孩子判归哪一方,通常会考虑离婚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孩子的责任感、离婚后的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综合考量。
当然,常见的情况都是孩子随母亲生活,父亲要定期给付孩子抚养费。
但如果因一些特殊原因孩子无法跟随母亲生活,抚养权也会判归男方,那么如果孩子被判给了男方,女方也要向男方一样支付孩子抚养费吗?法律会不会酌情照顾女方?
其实,关于子女抚养费相关问题,法律早已明确规定:
1.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义务,也就意味着此义务是父母双方对孩子都应尽的。
2.抚养费可定期也可一次性给付。
3.离婚双方可通过协议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该方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用。
4.抚养费给付至子女18周岁为止。
5.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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